准考證編號:10703、10705、10706、10708、10709、10710、10712、10713、10714、10716(兒)、10717(兒)等11位醫師通過血液專科醫師甄試考試,請收到公文後,繳交證書費5,000元、照片一張,秘書處依規定核發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
准考證編號:10704、10707、10711、10715等4位醫師因玻片成績或實地測驗50分以上未達60分,依本會專科醫師甄審規定須加強實地訓練,半年內須完成五十位不同血液疾病病例之形態學訓練,並由所指定之指導老師考核合格後,由專科醫師甄試審委員會開會決議是否可通過本會專科醫師資格。秘書處將通知上述醫師分別至委訓之訓練醫院進行加強訓練,並依規定繳交加強訓練費用5,000整。
准考證編號:10701因實地測驗成績未滿50分,依本會甄審辦法和執行細則規定不予通過,但筆試成績可保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