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檢送「106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公開甄選作業須知」(受理截止日:至10/21止)

轉知會員:衛福部國健署檢送「106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公開甄選作業須知」,請意者於105/10/21前函送國健署。

一、本案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辦理,旨揭甄選以每年辦理一次為原則。

二、申請對象:()教學醫院。()大學院校、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以中央主管機關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研究機構。()以促進罕見疾病防治或病人權益為設立宗旨,依法設立、登記之全國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

三、補助範圍:()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交流及宣導。

四、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本補助計畫得予全部或部分之補助;每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每年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三百萬元。

五、請意者於1051021日前,依所附公開甄選作業申請須知,將計畫書函送國民健康署,俾辦理審查。

 

附件檔案:
附件1罕病防治補助徵選計畫-核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