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交流平台

項目內容
試驗委託者
Agios Pharmaceuticals, Inc. (CRO: PPD)
疾病類型
白血病
計畫名稱
一項第 3 期、多中心、雙盲、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試驗,在罹患先前未治療且帶有 IDH1 突變之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的 18 歲受試者中,探討 AG-120 併用 Azacitidine 療法
計畫類型
多中心|前瞻|第III期
參加醫院及試驗主持人
彰化基督教醫院: 張正雄醫師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葉士芃醫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劉大智醫師
柳營奇美醫院: 蕭聖諺醫師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王銘崇醫師
執行期間
2018年03月起
試驗目的
在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 患者中,評估 AG-120 併用 Azacitidine (委丹扎,Vidaza®) 相較於安慰劑併用 Azacitidine (委丹扎,Vidaza®) 的療效及安全性。
試驗藥物
AG-120
參加試驗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年齡 ≥ 18 歲 (大於18歲未滿20歲之未成年受試者,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2.患有先前未治療且依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標準所定義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而且骨髓內有 ≥ 20% 的白血病芽細胞。只患有髓外疾病 (亦即沒有可測得之骨髓中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也沒有可測得之周邊血液中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 的受試者,不符合本試驗參加資格。
3.由中央實驗室判定,在其骨髓和/或周邊血液檢體中帶有引起 R132C、R132G、R132H、R132L、或 R132S 取代的IDH1 基因突變。
(附註:在由醫療監測員核准後,可使用當地檢測判定資格及進行隨機分配;然而,檢測結果必須顯示帶有引起 R132C、R132G、R132H、R132L、或 R132S 取代的 IDH1 突變。中央實驗室必須在隨機分配前取得用於中央檢測的周邊血液及骨髓抽吸檢體。)
4.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 體能評估 (Performance Status, PS) 分數為 0 到 2 分。
5.有充足的肝功能,證據為:
a.血清總膽紅素 ≤ 1.5 倍正常值上限 (× ULN),除非數值經認定是由 Gilbert 氏症候群或潛在的白血病造成,此情況下必須 < 3 x ULN
b.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丙胺酸轉胺酶 (ALT) 及鹼性磷酸酶 (ALP) ≤ 3.0 × ULN,除非數值經認定是由潛在的白血病造成
6.有充足的腎功能,證據為血清肌酸酐 ≤ 2.0 × ULN,或根據 Cockcroft-Gault 腎絲球過濾率算出的肌酸酐清除率  40 mL/min。
7.已同意接受一系列的血液和骨髓採樣。
8.能夠理解且願意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ICF)。如果試驗單位的人體試驗委員會 (IRB)/獨立倫理委員會 (IEC) 可接受並且核准,則無法提供知情同意的受試者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表示同意。
9.願意在試驗治療期間及治療停止後指定時間點上,完成生活品質 (QoL) 評估。
10.如果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試驗治療開始前必須取得陰性血清驗孕結果。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係定義為性成熟、未曾接受子宮切除術、雙側卵巢切除術或輸卵管結紮,或至少連續 24 個月未經歷自然停經的女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以及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其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侶,必須同意從簽署受試者同意書開始、整個試驗期間及施用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持續 90 天 (男性和女性皆適用),使用 2 種有效的避孕方法。有效的避孕方法係定義為荷爾蒙口服避孕藥、注射劑、貼片、子宮內避孕器、子宮內荷爾蒙釋放系統、雙側輸卵管結紮、以保險套搭配殺精劑,或者男性伴侶接受結紮。
主要排除條件: 
1.適合且願意接受以加強誘導性化療 (induction chemotherapy,IC) 治療其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
2.先前曾為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 接受任何治療,除了用於穩定疾病的非溶瘤治療 (例如:羥基尿素 [hydroxyurea] 或白血球分離術)以外。
3.曾以低甲基化藥物治療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 (myelodysplastic syndrome,MDS)。
4.曾以實驗性藥物治療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 (MDS) 的受試者,必須等到施用該實驗性藥物最後一劑以來,已經過至少該藥劑 5 個半衰期的清除期後,才能接受隨機分配。
5.曾接受 IDH1 抑制劑的治療。
6.已知對 AG-120、外觀相仿之安慰劑或 Azacitidine (委丹扎,Vidaza®)中任何成分過敏。
7.懷孕中或正在哺餵母乳的女性。
8.正在使用已知的強效細胞色素 P450 (CYP) 3A4 誘導劑,或療效區間 (therapeutic window) 狹窄的敏感性 CYP3A4 受質藥物,除非在用藥前 ≥ 5 個半衰期內可以將這類藥物轉換成其他藥物。
9.正在使用對 P-醣蛋白 (P-gp) 運輸蛋白敏感且療效區間狹窄的受質藥物,除非在施用試驗治療前 ≥ 5 個半衰期內可以將這類藥物轉換成其他藥物。
10.患有活動性、未受控制的全身性真菌、細菌或病毒感染,而且雖已接受合適的抗生素、抗病毒療法和/或其他治療,但仍未改善。
11.先前有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 (MDS) 或骨髓增生性疾患以外的惡性腫瘤病史,除非受試者在開始接受試驗治療前已有 ≥ 1 年體內無該疾病。不過,有下列病史/當前有下列狀況或類似的慢性癌症 (indolent cancer) 的受試者,仍可參加本試驗:
a.基底或鱗狀細胞皮膚癌
b.子宮頸原位癌
c.乳房原位癌
d.意外的攝護腺癌組織學發現
12.在試驗治療開始前 6 個月內曾罹患重大活動性心臟病,包括紐約心臟學會第 III 或 IV 級鬱血性心臟衰竭、心肌梗塞、不穩定型心絞痛和/或中風。
13.利用 Fridericia 法以心跳速率校正後之心電圖顯示 QT 區間 (QTcF) ≥ 470 毫秒(msec),或有任何其他因子會提高 QT 間期延長或發生心律不整事件的風險 (例如心臟衰竭、低血鉀、有長 QT 間期症候群的家族史)。在有束支傳導阻滯的條件下 QTcF 間期延長的受試者,仍可參加本試驗。
14.患有由人類免疫缺陷病毒、B 型肝炎病毒或 C 型肝炎病毒引起,且治療後無法獲得控制的活動性病毒感染。
15.患有吞嚥困難、短腸症候群、胃輕癱,或任何其他使口服型藥物攝取或胃腸吸收受限的狀況。
16.患有未受控制的高血壓 (收縮期血壓 [BP] > 180 mmHg 或舒張期 BP > 100 mmHg)。
17.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 (CNS) 白血病的臨床症狀,或已知患有 CNS 白血病。只有當篩選期間於臨床上懷疑白血病已侵犯 CNS 時,才需要在篩選期間進行腦脊液評估。
18.患有具急迫性、威脅性命的白血病重度併發症,例如未受控制的出血、肺炎併發缺氧或敗血症,和/或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19.有任何其他醫學或心理狀況,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很可能干擾受試者提供知情同意或參加本試驗的能力。
20.正在使用已知會延長 QT 間隔的藥物,除非可在給藥前 ≥5 個半衰期內轉換為其他藥物,或者除非可在試驗期間適當監測該藥物 (若無法取得等效藥物,將密切監測依據心跳速率校正的 QT 間隔 [QTc])。
試驗計畫聯絡資訊
1.彰化基督教醫院: 張正雄醫師
•試驗計畫聯絡人:賴愛萍
•電話: 04-7238595#3935
•電子郵件:96953@cch.org.tw
2.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葉士芃醫師
•試驗計畫聯絡人:馮久哲
•電話: (04) 2205-2121 #5050
•電子郵件:prokeuk@gmail.com
3.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劉大智醫師
•試驗計畫聯絡人:林莉萍
•電話:07-3121101 ext.6647
•電子郵件:lipinglin1015@gmail.com
4.柳營奇美醫院: 蕭聖諺醫師
•試驗計畫聯絡人:李宜臻
•電話:06-6226999 ext.73132
•電子郵件:pixie0811@gmail.com
5.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王銘崇醫師
•試驗計畫聯絡人:楊蕙茹
•電話:07-7317123 ext.3267
•電子郵件:ismimmy@hotmail.com
公布截止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