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內容 |
---|---|
試驗委託者 | 台灣百靈佳殷格翰股份有限公司 |
疾病類型 | 其它 |
計畫名稱 | 針對末期實體癌症病患進行之BI 836845第一期劑量調升試驗:對顯現臨床助益功效之病患持續用藥(每週靜脈輸注一次) |
計畫類型 | 多中心|前瞻|第I期 |
參加醫院及試驗主持人 | 臺大醫院(鄭安理醫師)、國衛院南部國家癌症中心/成大醫院(陳立宗醫師)、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邱昌芳醫師) |
執行期間 | 2011-4月起 |
試驗目的 | 評估BI 836845的最大耐受劑量(MTD)、安全性、藥物動力學、藥效學與抗腫瘤活性。 |
試驗藥物 | BI 836845 |
參加試驗條件 |
符合以下參加試驗條件的Ewing sarcoma family of tumor或Peripheral primitive neuroectodermal tumor患者 主要納入條件: 1. 罹患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之無法切除與/或已轉移之末期實體癌症,且對傳統療法無反應,或缺乏具實證療效之療法,或不願意接受現有療法的病患。 2. 病患的癌症必須為能夠評估,或至少具有一項可根據RECIST標準第1.1版測量的病灶。 3. 年滿18歲。 4. 經試驗主持人判別,受試者至少仍有3個月的預期壽命 5. 簽署符合ICH-GCP準則與當地法規的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6. 美東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之分數為0、1或2。 7. 嗜中性球絕對數目≥ 1,500/μL。 8. 血小板≥100,000/μL。 9. 總膽紅素≤正常上限值(ULN)的1.5倍。 10. AST與ALT≤正常上限值(ULN)的2.5倍(在原發性肝臟癌症或已知有肝臟轉移者:AST與ALT須為≤ 5x 正常上限值(ULN))。 11. 肌酸酐≤正常上限值(ULN)的1.5倍。 12. 血紅素≥ 9g/dL。 13. 糖化血紅素(HbA1c)小於8%,且空腹血糖≤160 mg/dL (≤8.9 mmol/L)。
主要排除條件: 1. 試驗主持人認定之活躍性感染疾病,其可能會影響試驗之參與。 2. 試驗主持人認定之嚴重病症或同時罹患之非癌症疾病,其可能會影響試驗之參與。 3. 於試驗之前一年內有血栓形成病史(腫瘤已侵犯大血管者除外)或須同時使用抗凝血劑治療者。 4. 尚未從先前之化學、荷爾蒙、免疫、分子標靶或放射治療的任何治療相關毒性復原至CTCAE至少為 ≤ 第1級的病患。病患先前的化療需於其第一次試驗治療四週前結束(mitomycin C或nitrosoureas則需6週)且已從該治療的急性期毒性復原,則可參與本試驗。 5. 未接受治療或已出現症狀之腦部轉移病患。接受治療且無症狀的腦部轉移病患,若其腦部疾病狀態於試驗治療開始之前已至少4週未出現變化、試驗治療開始之前4週內無腦水腫或出血病史、且正在使用穩定或降低劑量的dexamethasone,即可參與本試驗。在試驗治療開始之前已接受穩定劑量的抗癲癇藥物治療至少4週無調整者,可繼續接受抗癲癇治療。 6. 曾於試驗治療開始之前4週內接受任何以下療法治療的病患:化療、免疫療法、放射療法、分子標靶療法、生物療法(包括trastuzumab)、於試驗治療開始之前2週內以荷爾蒙療法治療乳癌(不包括用於攝護腺癌的LHRH促效劑,或雙磷酸鹽類藥物)、或接受其他研究中藥物治療。 7. 於試驗治療開始之前4週內或與本試驗同時接受任何研究中藥物治療。 8. 無法遵從本研究計畫的病患。 |
試驗計畫聯絡資訊 | 臺大醫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成大醫院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公布截止日期 | 20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