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含dabigatran (如Pradaxa)成分藥品之藥品給付規定暨支付價格異動共1品項,自107/9/1起生效。
詳請參見:
https://www.nhi.gov.tw/Law_Detail.aspx?n=5597495EEC8219A1&sms=36A0BB334ECB4011&s=2EE62F1CA39687D9
※摘錄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藥品部分第32次(107年6月)會議紀錄如下:
案由:廠商建議修訂建議修訂非瓣膜性心房纖維顫動治療用藥含 dabigatran 成分藥品 (如 Pradaxa)之給付規定及擴增使用於深層靜脈栓塞、肺栓塞案
結論:
1.就藥理而言,使用1顆 150mg 和使用2顆 75mg 之同藥物,應無明顯 PK 及 PD 的差異,使用2顆 75mg 之價格與1顆 150mg 相同時,並不會增加給付費用,因此,同意依廠商意見修訂預防非瓣膜性心房纖維顫動病患發生中風與全身性栓塞之給付規定,可使用 2顆 Pradaxa 75mg 取代 1 顆 150mg,而廠商建議將 Pradaxa 75mg 每顆27.5元調降至22.3元部分,因 Pradaxa 150mg 於107年5月1日起調整為每顆43.8元,因此,Pradaxa 75mg 連動調降為每顆21.9元。
2. 擴增 Pradaxa 藥品使用於深層靜脈栓塞、肺栓塞部分,依據歐洲心臟協會治療指引及美國胸腔學會治療指引,均建議 dabigatran與 rivaroxaban、edoxaban 及 apixaban 成分藥品同為急性深層靜脈血栓用藥選項之一,且臨床文獻顯示四者療效亦相當,同意比照 rivaroxaban 等3品項納入健保給付範圍,並照其臨床試驗使用方法,於注射性療法治療至少5天後開始使用 Pradaxa 藥品。
3.綜上,修訂 2.1.5. dabigatran(如 Pradaxa)給付規定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