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如對現行藥品給付規定有修訂建議者,敬請於106/10/31前提供秘書處彙辦。

親愛的會員:您好!

健保署為管控健保藥品費用支出,歷年健保訂定許多藥品給付規定,惟因醫療環境變化,部分規定於臨床上可能已不再適用。
在尊重醫療專業前提下,健保署考量應給予臨床醫師更多的用藥彈性及判斷空間,爰請學會就臨床所需,協助提供修訂意見,並依其必要性填列優先順序,健保署將研議修訂。

會員如對現行藥品給付規定有修訂建議者,敬請於106/10/31前完整填列附件「修訂建議表」,未完整填列者,秘書處恐無法協助彙辦送件,感謝您的諒解及配合。

 

檔案下載:

健保署來函影本、修訂建議表及填寫範本(點此連結下載)

健保藥品給付規定各章節相關內容查詢(點此連結查詢)

空白建議表填寫單(此連結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