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您好!
轉知會員:衛福部預告訂定「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草案,詳如下,敬請參考。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八條第二項。
三、「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www.hpa.gov.tw),罕見疾病主題專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
(二)地址:臺中市民權路95號5樓。
(三)電話:(04)22172445,聯絡人:陳嘉慧技士。
(四)傳真:(04)22277595。
(五)電子郵件:chiahui@hpa.gov.tw。
附件檔案:
公告稿.pdf
1050317-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草案.pdf